审计处内设机构及职能

来源: 时间:2021-06-09

 
 机构名称    
主    要    职    能    














 工程审计科    
 

一、 严守审计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做到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公开;

二、负责起草、修改学校工程审计工作制度、实施办法和业务流程;

三、 负责起草、拟定工程审计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有关上报资料;

四、 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五、 负责对学校所有属于审计范围内的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或委托中介机构进

行审计。对委托外审项目,应做好外审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复核把关工作,并结合内审、外审情况出具审计分析报告,提出审计建议;

六、负责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日常组织协调及工程量清单的审核工作;

七、 负责委托外审机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起草工作及工程造价支付咨询费的审核;

八、 负责工程项目送审资料的审核;

九、参与学校工程项目立项、现场踏勘、竣工验收等工作;

十、参与工程项目合同、协议的审核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十一、负责本科室审计项目的立卷、审计资料的整理、保管、归档及保密工作;负责工程审计各类工具书、文件资料及各类审计资料的登记、收发、传递;

十二、参与对材料、设备的认质认价工作;

十三、负责内审意见或报告及外审报告的复核工作;

十四、负责定期组织材料价格的市场调研;

十五、负责本科室的审计例会,拟定工程项目负责方案报处领导批准后实施;

十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审计科    

一、 严守审计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做到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公开;

二、对学校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及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

三、 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四、对学校处级及以下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五、 对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六、对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七、 对校办企业、学校控股的合资企业、学校为重要合作方的经营实体的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八、 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落实国家财经法规和建立内控制度情况进行审计;

九、为学校各单位提供经济事项审计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各类专项审计调查及财务评价;

十、 对学校批准的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后续审计;

十一、对处领导审签后的科研经费和大额支出事项进行登记管理;完成各类财务审计项目档案的归档等工作;

十二、负责处内网站建设、维护及网络宣传等工作;

十三、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