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修缮工程结算送审时间的提示

来源: 时间:2022-10-27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财务报销相关规定,修缮工程支付工程款须经结算审计后方可报销。对列入2022年度财务预算、需支付工程款的修缮工程,对其送审时间作出如下要求:

一、2022年11月15日以前报送结算资料,我处将在12月15日以前完成结算审计工作,可确保当年工程款按期支付。若11月15日以后报送结算资料,将无法保证在12月15日前完成审计工作。

二、学院自筹经费0.5万元—2万元的修缮项目,报送结算资料的要求及模板请参照审计处网站“下载专区”相关资料。如有其他事宜请咨询审计处工程审计科,联系电话:0716-8060061。

长江大学审计处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