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大组函[2019]1号文件和长江大学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的委托,我处决定派出审计小组,自2020年4月26日起,对刘波同志担任艺术学院原院长期间(2016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周胜美同志担任艺术学院原党委书记期间(2016年9月1日-2019年6月30日)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追溯到以前年度。如有情况反映,请发送至电子邮箱:sjc@yangtzeu.edu.cn。
审计小组组长:金丽红
审计小组成员:金丽红、关丽
小组联络人:黄玲 电话:0716-8060070
电子邮箱:sjc@yangtzeu.edu.cn
长江大学审计处
2020年4月26日